核心提示:统一编号:PY0320240006;文号:穗番公规字〔2024〕2号;实施日期:2024-05-30;失效日期:2029-05-30;发布机关: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
穗番公规字〔2024〕2号
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关于沙溪大道、南浦大桥限制货车通行的通告
为缓解沙溪大道、南浦大桥交通堵塞,优化交通组织,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决定从2024年5月30日零时起,在沙溪大道、南浦大桥实施限制货车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每天7时至9时及17时至19时,禁止中型、重型货车通行沙溪大道。
二、每天7时至9时及17时至19时,禁止中型、重型货车通行南浦大桥。
三、本通告中的货车,包括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其中中型、重型是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进行分类。
四、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上述措施的限制。
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通行的货车除遵守本通告外,还须遵守本市其他限制货车通行的规定。
六、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七、本通告自2024年5月30日零时起施行,有效期5年。
特此通告。
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
2024年4月2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 2024年4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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