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统一编号:CH0320240002;文号:穗公从规字〔2024〕1号;实施日期:2024-07-19;失效日期:2027-07-19;发布机关:广州市公安局从化区分局。
穗公从规字〔2024〕1号
广州市公安局从化区分局关于省道S118线从化部分路段分时段实施货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缓解从化区道路交通压力,优化交通组织,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对省道S118线从化部分路段分时段实施货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车辆:中型及以上货车。
二、限行路段:西起省道S118线广从南路路口以东,东至省道S118线从化区中花路西往东S45从埔高速太平收费站入口以西。
三、限行时段:每日7时至22时禁止限行车辆在限行路段通行。
四、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限行措施的限制。
五、本通告中的货车,包括载货汽车,不包括专项作业车,中型及以上货车是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进行分类的中型、重型载货汽车。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享有轻型货车同等通行便利。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原则上不限行。
六、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七、本通告自2024年7月19日零时起实施,有效期3年。
特此通告。
广州市公安局从化区分局
2024年6月1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公安局从化区分局 2024年6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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