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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都区支持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

来源: 政府网        2025-04-10 09:58

核心提示:统一编号:HD0220250005;文号:花府办〔2025〕5号;实施日期:2025-04-03;失效日期:2028-04-03;发布机关: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花府办规〔2025〕5号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都区支持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花都区支持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的十条措施》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反映。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日

花都区支持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的十条措施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构建“12218”现代化产业体系部署,抢占具身智能机器人科技竞争新高地、未来产业新赛道、经济发展新引擎,培育壮大具有花都辨识度的新质生产力,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机器人+”应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2022〕18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人形机器人创新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工信部科〔2023〕19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25〕6号),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外招一批重大项目

  大力招引链主企业。支持引进对花都区高端制造业发展具有全局带动作用的具身智能机器人整机类重大项目,对于具有行业竞争力、产业引领力的链主企业,按实际固定资产投入每满5000万元,给予100万元支持,单个企业最高支持5000万元;对于营收超过1亿元的非制造类具身智能企业,按当年营业收入每满1亿元,给予100万元支持,单个企业最高支持5000万元。(责任单位:花都开发区管委会、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

  鼓励企业聚链成群。对于新引进的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链专用芯片、驱控一体化关节、高精度减速器、高性能控制器、新型传感器等关键零部件生产制造企业,根据其生产制造设备投入给予支持;对于AI算法、操作系统等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企业,根据其研发费用投入给予支持。本措施实施期内,均给予不超过50%配套支持,单个企业累计最高1000万元。(责任单位:花都开发区管委会、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

  二、内培一批优质企业

  支持企业转型发展。鼓励存量企业依托现有技术优势进行转型,开拓具身智能机器人市场,对当年度设备实际投资额(包含软件开发,不含税)达到7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不超过50%配套支持;对已建立内部研发机构且当年研发费用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按不超过其研发费用较上年度增长额的10%给予支持。本措施实施期内,单个企业累计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责任单位: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花都汽车城管委会)

  强化企业梯度培育。支持企业发展成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具身智能机器人行业龙头和创新标杆企业,对新增的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累计给予最高250万元扶持;对新增的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累计给予最高30万元扶持;对新增的独角兽企业,单个企业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责任单位: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

  三、打造一批科创平台

  支持创新平台建设。支持重点企业牵头,联合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共建具身智能机器人领域创新联合体,合力攻克行业共性技术,对创新联合体累计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支持企业建设具身智能机器人领域重点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院士(专家)创新工作站等创新平台,对成为国家级平台的,累计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责任单位: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区科协、区发展改革局)

  四、推动一批成果转化

  支持企事业单位牵头建设概念验证中心,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供技术及商业可行性验证、工程样机制造、产品定型、小批量试制等概念验证服务,对获得市级及以上立项的概念验证中心,按照上级财政经费的1:1比例,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责任单位: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

  支持首台(套)、首版次产品研制与推广应用。对获得上级财政支持的国家、省、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或首版次软件产品,按照上级财政经费的50%,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支持将优质具身智能机器人产品列入政府采购目录,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采购首台(套)、首版次产品。(责任单位: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花都开发区管委会、区财政局、花都汽车城管委会)

  五、大力支持推广应用

  充分挖掘应用场景。鼓励企业拓展在工业、商业、服务业等领域应用,聚焦重点领域,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结合实际带头打造优质应用场景,推动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服务千行百业、走进千家万户。探索建立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应用场景推荐目录,推动广泛应用和产业发展。推动工业机器人进工厂,形成“机器人+智能工厂”模式;创新商业模式,加大智能机器人在园区和商业中心等场景的展示力度;拓展服务机器人应用场景,推动进入医疗、养老陪护、家用服务等各民生领域;加快特种机器人在高危环境、应急救援等特种行业应用。对具有行业引领和示范效应的应用场景项目,每个项目按总投入的50%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责任单位: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花都开发区管委会、区财政局、花都汽车城管委会、区商务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民政局、区应急管理局)

  强化应用基础设施。强化网络和算力基础设施支撑,推动每年新增5G基站150座以上,探索5G-A智能基站的应用,为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提供稳定高效的无线网络,提升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与5G工业互联网在高端制造场景、消费服务场景等的协同适配能力。充分利用花都区新型工业化数字服务平台的工业AI优惠服务,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建设300P以上规模、专门用于具身智能大模型训练的国产算力中心,夯实算力、数据、算法等要素支撑,为具身智能大模型、通用机器人操作策略模型等提供算力优惠。(责任单位: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区政务和数据局)

  六、建强一批产业载体

  优先保障用地需求。充分发挥区属国企作用,牵头打造未来产业园区,强化园区建设与招商同步,重点聚集引入具身智能机器人上下游产业,推动产业链、供应链集聚发展。对于有用地需求的项目,推行灵活土地供应方式,符合花都产业导向和政策要求的优质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所涉工业用地可按评估价的70%设定出让起始价。对于科技含量高、带动性强、发展前景好的优质项目,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进一步解放思想,推行定制化土地优惠政策,最大限度降低初始拿地成本,助力项目快速落地、高效发展。(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区财政局、花都开发区管委会、花都汽车城管委会)

  加大产业租金补贴。对新招引的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中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和科技领军企业,在本区内新增租赁市场办公用房的,按先缴后补原则,第1年对实际租金给予50%补贴,单个企业补贴金额最高150万元,第2年和第3年对实际租金金额超过40元/平方米的部分给予50%补贴,单个企业每年补贴金额最高50万元;在本区购买自用办公用房、产业载体的,单个企业按不超过实际费用的10%且不超过200万元给予补贴。鼓励区属国企开发建设孵化器,对创新能力强、市场潜力好的具身智能机器人创新创业项目,提供使用时间不超过3年、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的免费办公场所,实现“拎包入园”。(责任单位:花都开发区管委会、区财政局、花都汽车城管委会、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

  七、强化金融支持

  加强产业基金引导。推进成立产业引导基金,强化以投促引,引导资金投早、投小、投科技,聚焦引入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链企业。充分发挥国有产业基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完善产业基金投资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国有基金考核和容错容亏机制,推动国资出资成为更有担当的长期资本、耐心资本。(责任单位:花都开发区管委会、区财政局、区商务局、花都汽车城管委会)

  多样金融工具支撑。支持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直接投资、融资租赁、组建私募基金等方式参与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投资。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股权融资、供应链金融、投贷联动等服务。(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八、集聚一批产业人才

  支持高端人才引进,加快集聚具身智能机器人领域高层次人才。对企业和相关机构引进的国内外优秀人才,按照现有人才政策推荐申报市、区各类人才计划。制定《花都区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人才紧缺急需岗位目录》,优先支持相关紧缺人才落户,并在住房保障、教育咨询、配偶就业、医疗服务等方面提供服务保障。在区内已有人才政策的基础上,按市级相关政策额度的50%给予配套支持。(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

  九、营造发展氛围

  支持行业协会、学会、联盟等在花都区举办高端会展论坛、机器人竞赛、学术会议等活动,邀请链主企业或骨干企业进行需求发布和行业交流,积极营造我区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氛围。单个活动经评估并核实费用后,按活动场地租赁费和经活动主办方邀请并实际参加活动的相关企业(机构)代表住宿费的50%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其中国际性学术交流、竞赛活动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责任单位: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区科协、区工商联)

  十、加强服务保障

  建立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工作推进机制,强化部门协同,统筹推进全区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实施期限将根据经济形势和产业发展情况动态调整。有效期间,若国家、省、市对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相关政策作出调整的,按照新出台有关规定执行。

  本措施适用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实际经营地在花都区的企业和机构。重点支持人形机器人、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特种机器人等智能终端及其软件操作系统和应用等领域,对技术含量高、应用前景好、示范带动作用强、处于产业链关键环节的产品、平台和项目予以支持。

  本措施在扶持事项(包括奖励、补贴等)、适用条件和范围等方面若存在重叠,或本措施与区内其他产业政策存在重复交叉或支持事项为同一类型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国家、省和市有支持政策的,叠加执行。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25年4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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