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统一编号:PY0320240008;文号:穗公番规字〔2024〕3号;实施日期:2024-09-27;失效日期:2029-09-27;发布机关: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
穗公番规字〔2024〕3号
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关于番禺市桥城区限制货车通行的通告
为缓解番禺市桥城区交通堵塞,优化交通组织,保障道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决定从2024年9月27日零时起,在番禺市桥城区实施限制货车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以下范围每天6时至23时禁止中型、重型货车通行。
东面:番禺大道(东环路至市桥二桥路段,不含)以西;
南面:市桥河(市桥二桥至市桥三桥)以北;
西面:西环路(东环路至市桥三桥路段,不含)以东;
北面:东环路(不含)以南。
二、本通告中的货车,包括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其中中型、重型货车是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进行分类。
三、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上述措施的限制。
四、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通行的货车除遵守本通告外,还须遵守本市其他限制货车通行的规定。
五、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六、本通告自2024年9月27日零时起施行,有效期5年。
特此通告。
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
2024年8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 2024年8月27日印发
本文转载来自:政府网,不代表产商网观点,如需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产商网,电话:4008-338-308;邮箱:dichan001@qq.com
2024-06-26
独栋
2024-06-19
独栋
2024-06-15
独栋
2024-07-01
独栋高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