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统一编号:ZC0220240005;文号:增府办规〔2024〕4号;实施日期:2024-10-23;失效日期:2027-10-23;发布机关: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增府办规〔2024〕4号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延续实施增府办规〔2021〕4号文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开发区各部门: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增城区深化城市更新工作推进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增府办规〔2021〕4号)延长有效期3年。在延续期间若国家、省、市相关文件有新规定的,按最新文件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反映。
专此通知。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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