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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夏港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黄埔区夏港街道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 政府网        2025-02-01 00:00

核心提示:统一编号:HP0420250001;文号:穗埔夏规字〔2025〕1号;实施日期:2025-01-23;失效日期:2027-12-31;发布机关: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夏港街道办事处。

穗埔夏规字〔2025〕1号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夏港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黄埔区夏港街道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办公室(队)、街属各事业单位、各社区居委会:

  现将《黄埔区夏港街道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夏港街道办事处

2025年1月22日

黄埔区夏港街道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加强夏港街道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工作,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全面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促进“平安夏港”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4)《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5)《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6)《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7)《广东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

  (8)《广州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规定》

  (9)《广州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定》

  (10)《广州市应急抢险救灾工程管理办法》

  (11)《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12)《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13)《广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14)《广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5)《黄埔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6)《广州市黄埔区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

  (17)《黄埔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夏港街道辖区内的高温、大雾、雷雨大风等气象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

  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其他灾害,适用有关应急预案规定。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全面加强应对气象灾害的应急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坚持在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管理、条块结合的防御体制,各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做好气象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

  (3)依法规范、协调有序。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做好气象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加强各有关单位信息沟通,实现资源共享,确保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规范有序、运转协调。

  2.组织体系及其职责

  2.1街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成立街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街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夏港街道的气象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其中台风、暴雨、干旱三种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和防御指挥工作由夏港街道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负责,街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不再重复组织。

  总指挥:夏港街道党工委书记

  副总指挥:夏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夏港街道分管城市管理办公室领导。

  成员:党政和人大办公室、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人民武装部、综合发展中心、各社区居委会。

  2.2街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1)负责接收和传达上级指导精神,做好综合协调。(2)负责应急处置的车辆保障与后勤物资保障。(3)负责落实气象灾害救灾资金,并按规定做好资金监督管理。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宣传报道气象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情况。

  平安法治办公室:(1)负责灾区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维护工作,加强舆情监控,严防谣言散播,影响社会稳定。(2)协助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协助组织危险地区群众安全转移。

  公共服务办公室:(1)负责组织、指导辖内学校进行气象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教职工、学生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2)负责督促辖内养老服务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相关机构落实气象灾害防御措施。(3)负责对因气象灾害造成基本生活困难,且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群众给予临时救助。(4)负责救灾捐赠工作,申请、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协助安排受灾群众生活等。(5)负责协调辖内医疗卫生技术力量,抢救受灾受伤病员。做好高温中暑等气象灾害卫生应急相关工作。(6)负责做好灾区防疫工作,防止灾区疫情发生、传播与蔓延。

  经济发展办公室:(1)负责辖区应急避护场所的建设工作,协调做好应急避护场所的开放准备,及时开放应急避护场所,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和协调灾民救助和安置。(2)负责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储备、调度和紧急配送。(3)负责传达雨情、水情、风情等信息预报等情况。(4)负责组建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开展辖区内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与抢险救灾工作。(5)负责督促辖区内企业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在职能管辖范围内协助受灾企业做好抢险救灾和灾后复产重建工作。(6)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督促相关商贸企业、单位等实施停(复)业。(7)负责交通疏导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和抢险救灾车辆通行,为救灾抢险工作提供运输保障。

  城市管理办公室:(1)负责督促在建工地各方责任主体单位排查整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隐患,督促在建工地相关人员安全撤离或转移。(2)协助开展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应急抢险、灾后修复工作。(3)负责提供地质灾害相关信息,协助做好地质灾害调查工作,掌握险情动态;配合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突发地质灾害提出应急处置措施,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4)负责组织和协调燃气设施维护单位进行抢修。(5)建立健全本街气象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和应急预案,负责辖区内气象灾害的应对准备、事后恢复工作,协调抢险救灾。(6)负责协调供电设施抢修及支援工作。(7)负责协调运营商加强通信系统维护,及时恢复受损通信设施。(8)负责环境监测信息,对由气象灾害引发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进行控制并提出解决措施。(9)负责联系设施维护单位,落实水闸、泵站等水利设施的运行管理工作。(10)负责辖内各河涌水域、堤防巡查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排查、整改、拆除管辖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和户外广告、燃气等设施的气象灾害安全隐患。

  人民武装部:负责组织协调全街民兵开展抢险救灾工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综合发展中心:(1)负责收集、运输和处理灾后生活废弃物并实施监督管理。(2)负责组织做好动物重大疫病监测预警与防控工作。(3)负责督促指导核查渔排(自用农艇)、渔船人员归港上岸避风和安全转移。

  各社区居委会:(1)负责做好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宣传动员,多渠道向社区居民传递气象灾害预警信息。(2)负责组织危险地区群众安全转移和安置。(3)负责收集灾害发生、发展、损失以及防御等情况。

  各成员单位根据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级别,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

  2.3街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

  下设街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街城市管理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街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处理气象灾害应急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开展气象灾害信息收集工作,收集、调查气象灾害损失和影响;完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机制。

  3.情景构建

  高温、大雾、雷雨大风等3种气象灾害事件的常见应急情景如下。

  3.1高温灾害情景

  (1)供电:电网负荷增大,供电紧张,可能引发区域性停电事件。

  (2)卫生健康:户外、露天工作者健康受到威胁,热射病、中暑、心脏病、高血压等患者增加,疟疾和登革热等疾病传播加剧,医院就诊量增加。

  (3)交通:高温可能导致汽车驾驶员疲劳驾驶以及汽车爆胎、自燃等交通事故。

  (4)安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运输或存放不当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高温天气下的户外野泳增加溺水风险。

  3.2大雾灾害情景

  (1)交通:低能见度引发道路安全事故。

  (2)供电:电网发生“污闪”事故,导致停电、断电。

  (3)卫生健康:有支气管哮喘、肺炎等呼吸系统疾病的人易诱发或加重疾病,医院就诊量增加。

  3.3雷雨大风灾害情景

  (1)临时安置:人员因受灾影响需临时安置。

  (2)基础设施:关键区域的电力、通信等设施设备或传输线路、管道损毁造成电力、通信等传输中断和自来水生产、输配中断。

  (3)公共安全:大风导致房屋、围墙倒塌,特别是建筑工地、工厂等的厂房、大型设备倒塌等引发安全生产事故。大风导致道路设施破毁,电线塔(杆)、花盆等被风吹倒,大树倒伏,强雷电造成供水、供电、通讯、电子设施、建筑物遭雷击受损及户外人员雷击伤亡事故。

  (4)交通:城市道路、轨道、铁路等交通瘫痪,应急救灾物资运输受阻。

  4.应急响应

  当气象灾害发生或可能发生,各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启动工作流程先行处置,以减轻灾害的危害。

  当气象灾害引发次生灾害或造成其他种类的突发事件时,各成员单位应按照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部署,以《夏港街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为总纲,启动相关专项应急预案。

  4.1监测、共享和信息报告

  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负责夏港街道行政区域内的洪涝、地质灾害、空气污染等气象次生灾害监测。

  各成员单位建立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灾情互通共享机制,实现灾情、险情等信息的及时通报、实时共享。

  气象灾害发生后,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收集和提供气象灾害发生、发展、损失以及防御等情况,及时向街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4.2响应启动

  4.2.1响应级别

  区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级别由高到低设定为Ⅰ、Ⅱ、Ⅲ、Ⅳ四个等级。街道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级别与区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级别分别对应。

  4.2.2响应机制

  当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启动全区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后,由街指挥部针对气象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和范围,及其引发的或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类别,在综合评估基础上按照职责和预案,及时启动相应或更高级别的应急响应。

  4.2.2.1 I级响应

  (1)依据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启动 I级响应的情形,进行对应响应。

  (2)街道办事处经过对气象灾害的分析研判,确定有必要启动的的,立即向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由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请区政府决定启动。

  4.2.2.2 II级响应

  (1)依据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启动 II级响应的情形,进行对应响应。

  (2)街指挥部经过对气象灾害的分析研判,确定有必要启动的,报请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启动。

  4.2.2.3 Ⅲ级响应

  (1)依据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启动Ⅲ级响应的情形,进行对应响应。

  (2)街指挥部经过对气象灾害的分析研判,确定有必要启动的,报请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启动。

  4.2.2.4 IV级响应

  (1)依据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启动IV级响应的情形,进行对应响应。

  (2)街指挥部经过对气象灾害的分析研判,确定有必要启动的,报请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启动。

  4.3分灾种响应

  启动应急响应后,各成员单位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针对不同气象灾害种类及其影响程度,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4.4应急响应降级和终止

  气象灾害得到有效处置后,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发布应急响应降级或者终止的指令,街指挥部根据本地情况降低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响应。

  5.应急处置

  5.1应急响应的指挥和协调

  5.1.1I级应急响应的指挥和协调

  街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主持会商,街指挥部有关成员参加,分析灾情发展趋势,全面部署防御应急工作。I级应急响应启动后,街指挥部总指挥或其授权的负责人实施指挥协调。街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按照职能分工指挥和协调本单位相关防御工作。同时,街指挥部要做好以下工作:

  (1)发布街道紧急动员令,对有关单位提出具体防御工作要求。

  (2)组织做好辖区内应急信息发布和传播工作。

  (3)督促指导各成员单位落实防御措施,做好抢险救灾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4)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方案,协调各成员单位提供应急保障,调度各方应急资源。

  (5)组织协调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

  (6)组织有关单位紧急转移、疏散和安置受灾群众,情况危急的实施强制转移。

  (7)做好灾情统计。

  (8)及时向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灾情和防御工作进展情况。

  (9)组织医疗卫生部门迅速开展伤员救治工作。

  (10)加强交通秩序维护,指挥、疏导行驶车辆,对危险地段实施交通管制。

  (11)研究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5.1.2II级应急响应的指挥和协调

  街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主持会商,街指挥部有关成员参加,分析灾情发展趋势,全面部署防御应急工作。Ⅱ级应急响应启动后,街指挥部副总指挥或其授权的负责人实施指挥和协调。街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相关领导要按照职能分工指挥和协调本单位相关防御工作。同时,街指挥部要做好以下工作:

  (1)对有关单位提出具体防御工作要求。

  (2)组织做好辖区内应急信息发布和传播工作。

  (3)督促指导各成员单位落实防御措施,做好抢险救灾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4)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方案,协调各成员单位提供应急保障,调度各方应急资源。

  (5)组织协调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

  (6)组织有关单位紧急转移、疏散和安置受灾群众。

  (7)做好灾情统计。

  (8)及时向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灾情和防御工作进展情况。

  (9)组织医疗卫生部门迅速开展伤员救治工作。

  (10)加强交通秩序维护,指挥、疏导行驶车辆,根据情况需要实施交通管制。

  (11)研究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5.1.3Ⅲ级应急响应的指挥和协调

  街指挥部办公室主任主持会商,街指挥部有关成员参加,分析灾情发展趋势。Ⅲ级应急响应启动后,街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实施指挥和协调,要按照职责分工指挥和协调相关防御工作。同时,街指挥部要做好以下工作:

  (1)要求有关单位做好防御工作。

  (2)督促指导各成员单位落实防御措施,做好抢险救灾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3)必要时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方案,协调各成员单位提供应急保障,调度各方应急资源。

  (4)必要时组织协调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

  (5)根据情况组织有关单位紧急转移、疏散和安置受灾群众。

  (6)做好灾情统计。

  (7)及时向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灾情和防御工作进展情况。

  (8)加强交通秩序维护,指挥、疏导行驶车辆。

  (9)研究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5.1.4IV级应急响应的指挥和协调

  街指挥部办公室主任主持会商,街指挥部有关成员参加,分析灾情发展趋势,视情况启动应急响应。Ⅳ级应急响应启动后,街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实施指挥和协调。街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指挥和协调本单位相关防御工作。同时,街指挥部要做好以下工作:

  (1)要求有关单位做好防御工作。

  (2)督促指导各成员单位落实防御措施。

  (3)协调有关单位提供应急保障。

  (4)做好灾情统计。

  (5)及时向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灾情和防御工作进展情况。

  (6)做好交通秩序维护,指挥、疏导行驶车辆。

  (7)研究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5.2现场处置

  气象灾害现场应急处置,由街指挥部统一组织,各成员单位依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组织营救、伤员救治、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及时上报灾情和人员伤亡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灾害;组织公共设施的抢修;援助物资的接收和分配等。

  5.3社会动员

  根据气象灾害的危险程度、影响范围、人员伤亡等情况和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街道办事处动员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协助做好灾害防御、紧急救援、秩序维护、后勤保障、医疗救助、卫生防疫、恢复重建、心理疏导等工作。

  气象灾害发生后,街道办事处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互救;街道办事处根据灾情状况研判,可向邻近的街道办事处或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申请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为气象灾害救助工作提供物资、资金、技术等支持。街道纪检部门对捐赠资金与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理

  街道办事处组织教育部门、医疗卫生机构、交通部门、市政单位、燃气单位、供电部门、排水单位、运营商单位尽快修复被破坏的学校、医院等公益设施及交通运输、水利、电力、通信、供排水、供气、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确保受灾地区早日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6.2征用补偿

  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实施征用的街道或有关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返还被征用的财产;财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实施征用的街道或有关单位要按照国家、省、市和区的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6.3灾害保险

  鼓励居民群众积极参加气象灾害商业保险和互助保险。保险机构要根据灾情,主动办理受灾人员和财产的保险理赔事项。

  7.信息发布

  街指挥部负责关注、发布本辖区的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信息。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主动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相关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稳定公众情绪。

  8.能力建设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街指挥部与各相关成员单位反应快速、稳定可靠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应急处置通信畅通;灾区通信管理部门要及时采取措施恢复遭破坏的通信线路和设施,确保灾区通信畅通,并加强对重要通信设施、传输线路和技术装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配置备份系统,建立健全紧急保障措施。

  8.2应急支援与保障实施

  加强城市应急工程设施建设。配合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气象灾害防护工程建设和应急维护,规划紧急疏散避难场所和相关配套工程建设,完善紧急疏散避难场所的标识。加强现场救援和抢险装备建设,确保应急处置调用及时、抢险到位。

  8.3资金保障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按规定做好相关资金保障及监督管理工作。

  8.4避护场所保障

  经济发展办公室要根据防御气象灾害的需要,指定或建设适度的应急避护场所。明确有关责任人,完善开放、关闭的管理办法和程序,确保紧急情况下安全、有序适用避护场所。

  8.5科普宣传

  城市管理办公室会同各社区居委会积极利用互联网、微信等社交软件,加大对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和防御知识的宣传力度;借助社区网格管理微信群,分享气象灾害信息和实用的防御技巧;针对社会公众开展气象灾害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知识科普教育,指导居民熟悉社区内及周边的应急避难场所位置和疏散路线,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序地撤离危险区域。

  8.6演练

  城市管理办公室参加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每年组织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应急演练。

  9.附则

  9.1责任追究

  对在气象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夏港街道办事处2025年1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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