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编号:NS0220240005;文号:穗南开管办规〔2024〕3号;实施日期:2024-07-24;失效日期:2027-07-23;发布机关:广州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
提质增效支持。对获得广州市产业园区提质增效扶持的村镇工业集聚区,按市扶持金额50%的标准给予奖励,最高500万元。产业用房支持。加快产业用房供给支撑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面对符合南沙区产业发展方向的进驻企业,产业用房租金不超过25元/月·平方米。具体政策另行制定。
统一编号:NS0320240008;文号:穗南开商务规字〔2024〕1号;实施日期:2024-06-26;失效日期:2024-12-31;发布机关:广州市南沙区商务局。
进一步加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集聚创新资源,培育软件新生态,打造示范应用,夯实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基础,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024-03-17
独栋钢结构
2024-03-25
独栋高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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