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统一编号:ZC0220250002;文号:增府办规〔2025〕2号;实施日期:2025-03-13;失效日期:2027-03-13;发布机关: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增府办规〔2025〕2号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延续实施增府办规〔2020〕2号文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开发区各部门: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增城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增府办规〔2020〕2号)延长有效期2年。在延续期间若国家、省、市相关文件有新规定的,按最新文件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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