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重点发展的前沿新材料产业包括智能、仿生与超材料,低维及纳米材料, 高性能纤维,新型半导体材料,电子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先进金属材料,新型复合材料,超导材料,增材制造材料,新能源材料,生物医用材料,材料先进研发、制备和检测、验证服务等领域。
广东省培育前沿新材料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3-2025 年)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制造强省建设的工作部署, 加 快培育前沿新材料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促进产业迈向全球价值 链高端, 依据省委、省政府《关于高质量建设制造强省的意见》(粤发〔2023〕7 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情况
前沿新材料是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和颠覆性的新材料,是未来产业发展的制高点,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和重大应用前景。结合国家、省相关规划和我省新材料产业发展的现状,我省重点发展的前沿新材料产业包括智能、仿生与超材料,低维及纳米材料, 高性能纤维,新型半导体材料,电子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先进金属材料,新型复合材料,超导材料,增材制造材料,新能源材料,生物医用材料,材料先进研发、制备和检测、验证服务等领域。
(一)发展现状
“十三五”期间,我省前沿新材料产业发展迅速, 2019 年, 我省前沿新材料产业营业收入接近 500 亿元,产业技术水平和综 合实力位居全国前列。经过三年培育发展, 2022 年前沿新材料产 业集群实现营业收入 1011亿元。
一是支撑前沿新材料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带动创新要素快速集聚。大科学装置、省实验室和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的布局、建设,世界级科研创新平台集群正在形 成,促进一大批院士、顶尖科学家和各类创新要素快速集聚,高 起点开展碳纳米管、石墨烯、新型半导体、超导、非晶合金等前 沿新材料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新型科研体制和孕育世界级科技 成果的创新链条渐具雏形。
二是创新活跃,新技术发展迅猛。我省在石墨烯、超材料、新型显示、新能源材料、生物医用材料、 先进半导体、材料基因工程等领域形成了较强优势,产出了一批 优秀的科研成果和专利,单晶石墨烯的工业化制备、超材料的规模化生产、印刷显示、超宽禁带半导体材料等关键技术取得了重 大突破。
三是骨干企业带动作用凸显, 产业集聚态势初步形成。“专 精特新”“独角兽”“单项冠军”企业不断涌现,空间布局日趋合 理,形成了梯次发展的良好格局,以广州、深圳、佛山、东莞、 珠海等地市为核心,清远、惠州、韶关、江门、汕尾等地市快速 发展,区域化聚集初步呈现;新能源材料、生物医用材料、新型 显示、先进陶瓷材料等产业具有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和完备的产业 配套体系,产业集群效应明显。
四是引领支撑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前沿新材料对高科技产业的先导和基础作用日益突出,有力 地支撑了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快速高质发展。
(二)存在问题与面临的挑战
我省前沿新材料产业仍处于培育发展阶段, 一是材料创新系统能力不足。核心技术和专用装备水平相对落后,关键材料和核心部件保障能力不足; 二是创新能力相对薄弱。前瞻性、颠覆性 成果较少,创新引领发展效果不强; 三是集群协同发展态势尚未 形成。总体集聚程度不高,高精尖领域企业多为初创,抵御风险 能力较弱; 四是支撑配套体系建设尚不完善。人才团队、标准、 知识产权总量不足,未能系统布局,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 公共服务等能力不足。
面临三方面挑战:
一是发展需求迫切。未来 5~15 年是发展前沿新材料的关键期,国内外争相抢占技术制 高点。
二是发展环境严峻。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壁垒高企, 技术和专利打压、封锁加剧。
三是区域竞争空前激烈。国内前沿 新材料产业蓬勃发展,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形成齐头并进、竞相发展格局。
(三)优势和发展机遇
一是区位优势带来的机遇。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为我省提 升国际竞争力,在前沿新材料领域国内、国际建立多层次、全方 位和多形式的技术创新与产业合作拓展了新空间。
二是应用市场 优势带来的机遇。我省工业体系完备、集群优势明显,新一代电 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智能家电等战略性新兴产 业和先进制造业均位居全国前列,前沿新材料应用前景广阔,需 求巨大。
三是产业基础优势带来的机遇。前沿新材料植根于新材 料产业,我省新材料产业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前列。 四是创新要素 优势带来的机遇。粤港澳大湾区前沿新材料领域科研、转化能力突出,大科学装置加速布局, 一大批知名科研机构和人才团队快速集聚。
二、工作目标
到 2025 年,建立起自主创新能力强、技术特色明显、规模 化程度高、产业配套齐全、全国领先的产业体系,基本建成世界级前沿新材料创新中心、具有全球重要影响力的研发和制造高地。
(一)产业规模稳步扩大,成为经济增长新亮点。 培育发 展一批高科技、高成长型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和未来企业, 做 大一批在国内外有较强竞争力和产业链整合能力的龙头企业。到 2025 年,前沿新材料产业营业收入超过 1000 亿元, 年均增长达到 15%以上,实现营业收入翻一番;培育产值超 50 亿的具有国际竞 争力和品牌影响力的行业龙头企业 5 家, 产值超 10 亿的“单项冠军”和骨干企业 30 家,形成典型的龙头带动效应。
(二)创新体系基本完善,掌握一批核心技术。 建成一批大 科学装置、省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等高水平创新载体,力争建 成 4 家以上国家级创新中心,规上高新技术企业设立研发机构比 例超过 90%,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基本形 成;突破一批前沿新材料产业中的战略性、前瞻性、颠覆性关键 核心技术,布局一批关键核心领域高价值专利,形成一批产业带 动性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点产品,知识产权储备和运营水平明显提高,知识产权成为产业高质量发展重要支撑。
(三)产业集群格局形成,产业生态不断优化。 培育建成 5个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产业基地和 7 个特色产业集聚区,打造国内领先、世界知名的前沿新材料产业制造高地。建成一批前沿新材 料中试验证基地和应用示范平台,形成上中下游协同发展的良好生态。
三、重点任务
(一)优化产业发展布局。 围绕前沿新材料重点领域,推动 产业链和创新链协同发展,培育一批区位优势突出、产业特色明 显、政策配套完善、具有品牌竞争力的产业集聚区,依托产业梯 度转移招商引资对接平台做好前沿新材料产业招商引资工作。(省 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 1 推进前沿新材料产业集聚区建设
新型半导体材料集聚区: 以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珠海为依托, 建设新型半导体材料、器件、制造、应用的集聚区。
电子新材料和电子化学品集聚区: 以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珠海、江 门、中山、肇庆、惠州、汕头、潮州、云浮、韶关、梅州为依托, 建设特种电 子玻璃、电子陶瓷、电子薄膜材料、5G 通信关键材料、电子用铜/铝合金、电 子铜箔、电子化学品等产业集聚区。
先进金属材料集聚区: 构建珠江西岸和粤北地区为主的先进金属材料产业 集聚区, 依托韶关、肇庆、湛江、阳江、云浮等地区, 发展高性能钢材; 依托 广州重点发展粉末冶金材料; 依托东莞、深圳发展高性能无序合金材料; 依托 佛山、中山、清远、江门、肇庆等,发展高性能铝/镁合金及其制品;依托清 远、韶关、中山发展高性能靶材;依托惠州、梅州地区发展高性能铜箔。
新能源材料集聚区: 以深圳、广州、佛山、东莞、江门、惠州和云浮为依 托, 建设高性能动力电池材料、燃料电池材料、储氢材料和核能材料等产业集 聚区。
生物医用材料集聚区: 以广州、深圳、东莞、珠海、云浮为依托, 建设纳 米医药材料、医用高分子材料、植/介入医用材料、医用耗材、中成药原料提 取物等产业集聚区。
纳米材料与技术集聚区: 以广州、佛山为依托, 建设纳米科技核心技术研 发、中试孵化、微纳加工、工程化示范应用和产业化等功能性基地与平台; 依 托广州, 建设“中国纳米谷”,打造全球领先的“纳米创新集群”,形成纳米技 术产业集聚区和辐射效应圈。
材料创新服务集聚区: 以广州、深圳和东莞为依托, 构建材料基因工程研 发平台和材料测试验证评价平台。
(二)构建自主创新体系。 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 导向、产学研用结合的自主创新体系,强化高层次创新人才队伍 建设,补足创新链短板,打通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产业技术研 究创新全链条,持续支持对前沿变革性材料和技术的探索;积极 推动建设散裂中子源二期、先进光源等材料科学领域重大科技基 础设施, 建设省实验室、高水平研发机构等一批高水平创新平台; 推动企业设立高水平研发机构,鼓励企业联合高水平创新平台共 建联合工程中心、实验室, 加快前沿新材料产业的跨越发展。 (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突破核心技术。 围绕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需求,以重大 研发平台和重点企业为依托,发挥大科学装置、省实验室的优势, 突破一批产业急需的战略性、前瞻性、颠覆性技术,获得一批产 业带动性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重点产品。支持龙 头企业围绕石墨烯、超材料、新型显示、高温超导、非晶合金等 领域开展专利导航,加强知识产权储备和运营。 (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 2:重点突破的核心技术和产品
1.突破高端光刻胶、芯片先进封装、高纯湿电子化学品、 OLED 发光和电 极材料、 5G 关键材料等领域原材料研发、高端电子功能材料、封装互联与热 管理材料、高端 MLCC 用稀土特殊材料等材料制备和产业化的关键技术,开 发一批重点产品。
2.突破 AlN 、GaN 、SiC 、Ga2O3 、金刚石等宽禁带和超宽禁带半导体材料 的原料合成/提纯技术、材料制备和分析装置制造技术、衬底/外延材料制备技 术,开发大尺寸、低成本、高品质的衬底/外延材料和器件等重点产品。
3.突破石墨烯、二维过渡金属硫化物为代表的低维材料规模化制备和微纳 结构测量表征等关键技术,开发纳米材料电子器件和光电子器件,推动低维、 纳米材料产业发展和应用。
4.开发高效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和燃料电池等关键材料和技术、核能锆材和核乏燃料相关材料、规模化制氢和高容量储氢关键材料和技术, 实现产 业化,解决大面积、稳定化钙钛矿太阳能电池组件的应用难题。
5.突破一批原创性高性能、低成本的金属、非金属、生物医用等增材制造 材料的设计、制备及成形关键技术, 发展复杂精密模具、流道, 航空及能源领 域复杂结构件,汽车零部件,牙齿、医疗植入体等制品。
6.开发一批新型组织器官再生与修复材料、新型免疫活性生物材料、新型 广谱抗病毒抗菌医用材料、高端医用耗材和检测试剂, 突破纳米医学材料与靶 向精准递送、新型智能材料与生物仿生系统构建、基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精 准修复、新型可植入的柔性电子材料与诊断系统等前沿关键技术, 开发一批新 产品。
7.突破先进金属材料制备和深加工关键技术, 开发大尺寸 ITO 靶材、高纯 /稀贵靶材、高性能铝/镁合金材料及高质量高温合金产品、金属基复合材料等, 突破高性能稀土功能材料、高频软磁非晶合金材料等关键材料,以满足汽车、 电子信息、轨道交通、海洋船舶、航空航天等领域需求。
8.突破极端温度、腐蚀介质、高负载等苛刻工况下关键零部件表面功能化 及防护关键制备技术, 开展粉末冶金、连接关键材料的技术应用研究, 开发高 性能粉末冶金材料。
9.开展超导材料和智能、仿生与超材料等功能材料以及相关器件的关键技 术研究,开发超导磁体核心技术与高温超导阵列探测器技术, 突破光学超材料、 矢量光场设计与制备工艺,实现相关材料与器件在低温强磁场高端检测设备、 核磁共振成像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与重大战略工程中应用。
10.重点突破高性能碳纤维低成本制备技术和工艺,实现新型石墨化碳纤 维前驱体、超高强度超高分子量聚乙烯、芳纶纤维等高性能纤维的批量化制备, 开发不饱和聚酯树脂、环氧树脂、酚醛树脂等树脂材料制备关键技术, 满足国 防和高端民用领域的需求。
11.开发复合材料结构功能一体化(高效热管理、低膨胀、高阻尼、轻质 高强、大尺寸、复杂形状、高通量等) 的稳定制备、再生和应用技术, 满足新 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先进装备制造、航空航天和交通等领域应用需求。
12.开展前沿新材料及其相关产品研发、测试、评价新技术研究,开发高 端测试仪器设备, 突破材料基因工程的高通量计算/高通量实验(制备和表征) /专用数据库等关键技术,促进平台融合和协同,加速推动材料基因工程关键 技术的示范应用。
(四)完善产业生态。 统筹相关产业和技术规划与目标的一 致性,推动上下游产业的协同发展,着力强化关键原材料、高端 装备、先进仪器设备等的支撑保障,推动应用示范与推广,构建 可持续发展的生态体系。构建面向前沿新材料的科技金融体系,
支持初创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的发展。鼓励终端应用龙头企
业与材料生产企业开展合作,提高关键材料保障能力。围绕关键 材料和技术,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组织产业链上下 游企业开展全链条协同攻关, 全链条部署, 一体化实施。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科技厅、地方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国际交流合作。 支持举办国际知名专业展览及论 坛活动,支持参加国际展览和交流。鼓励与境外知名机构合作建 立研发中心和实验室, 支持企业在境外设立研发机构和海外并购, 加快融入全球新材料市场与创新网络。吸引境外知名机构在粤设 立全球性或区域性研发中心。加大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世 界 500 强企业的合作力度。积极开展人才国际交流,加大海外创 新创业人才引进力度。 (省商务厅牵头, 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重点工程
(一)创新能力提升工程。 建立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一流创新 集群与产业创新平台。围绕广莞深前沿新材料创新走廊,构建全 球顶尖综合性材料科学研究创新集群。建设一批高水平研发机构、 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 推动松山湖材料实验室、化学与精细化工省实验室、季华实验室、 先进能源省实验室等加快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前沿新材料综合 性研究基地与原始创新高地。 (省科技厅牵头, 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 3:创新平台建设
创新中心: 围绕新型半导体、新型显示关键材料、 5G 通讯关键功能材料 等领域, 面向重大产业战略需求与技术创新需要, 构建一批具备创新能力的技 术创新中心与制造业创新中心。
新型研发机构:围绕新型半导体、新能源材料、生物医用材料、电子新材 料、先进金属材料、低维及纳米材料等领域, 面向产业技术创新、研发与应用 示范,构建一批国内领先的新型研发机构。
应用基础研究中心:围绕先进高分子材料、前沿海工材料、新型显示材料 等我省具有特色优势行业,构建一批产学研联合应用基础研究中心。
材料制备技术创新中心:围绕增材制造、材料连接、精密成型、表面工程、 粉末冶金等前沿新材料通用制备技术领域,构建一批材料制备的技术创新中 心。
成果转化和产业孵化平台: 围绕纳米技术、高温合金、超材料、仿生材料、 低维材料等处于产业萌芽期领域,构建一批成果转化和产业孵化平台。
公共服务平台: 围绕材料计算、表征、分析、检测等前沿新材料共同依托 的材料基因工程领域,构建前沿新材料大数据中心和公共检验检测平台。
(二) 制造技术提升工程。 围绕前沿新材料研制的核心装备、 精密仪器设备以及关键部件,系统开展科技攻关,突破关键共性 技术,加快国产化进程;围绕前沿新材料产业重点产品,对标国 际先进技术和产品,找准短板,加强产学研合作,突破一批国外 垄断的前沿新材料制备与加工技术,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 特色优势的高端产品;加强对新工艺、新材料的研究和探索,加 快前沿和颠覆性技术的开发和应用,提升前沿新材料产业对我省 先进制造业的支撑和保障。 (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产业培育孵化工程。 加快对接国家高新技术领域的重 大成果,加速科研成果的快速落地转化与应用推广,推动中国纳 米谷等产业综合性载体建设;布局建设一批公共研发平台、中试 验证平台,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的共享,降低中小微企业的研发成本;大力发展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组建前沿新材料产业基金,建立专业型孵化器、加速器;围绕我省相对优 势的新型显示材料、新型能源材料、先进金属材料、先进半导体 材料、先进高分子材料、超材料等建立一批国际领先的前沿新材 料产业基地与园区, 培育发展产业集群。 (省科技厅牵头,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 应用示范与推广工程。支持建立新材料测试评价体系, 积极推动国家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相关行业中心以及区域中心的 建设,为新材料研发和推广应用提供可靠的技术质量鉴定和应用 评价;建设一批前沿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推动新材料应用 验证和示范推广;探索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补偿机制,鼓 励开展首试首用试点工程; 逐步建立我省前沿新材料产品的质量、 责任风险保险机制,降低下游用户使用风险;鼓励第三方机构开 展前沿新材料测试评价和应用验证,编制前沿新材料应用指引, 突破“有材不好用、好材不敢用”瓶颈。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市 场监管局牵头,省科技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单项冠军企业培育工程。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激 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专注擅长领域,加强技术储备,着力打造 具有国际竞争力、引领发展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发挥领军企业的 龙头带动作用,鼓励大企业、小企业抱团创新和发展。引导企业 走“专精特新”的发展道路, 培育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成长性好、专注于细分市场的专业化“单项冠军”企业。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知识产权与标准体系工程。 开展标准化应用示范,鼓 励相关社会团体和企业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企业标准信息 公共服务平台等标准化信息平台上公开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信 息,加强标准宣贯、实施力度;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与标准化专项 资金引导、扶持作用,支持前沿新材料企业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 布局和知识产权海外布局;紧跟国际标准化动态,支持企业参与 国际标准化活动,鼓励主导和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提升标准国际化水平。支持前沿新材料企业提升知识 产权综合运用能力,加强知识产权储备运营。深入开展前沿新材 料产业专利导航,建立细分领域专利数据库。开展前沿新材料发 明专利优先审查和专利快速保护工作,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省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依托广东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 加强对前沿新材料产业集群培育工作的统筹力度, 强化战略规划、 要素配置、政策支持,指导和协调解决产业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 题, 研究制定产业发展的重大政策。建立省市联动协调工作机制, 明确各地市实施主体责任,充分调动各地市的积极性、主动性和 创造性,形成省市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合力。 (省科技厅牵头, 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地方金融监管局和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金融财税支持。 推进政策资源在产业集群培育发 展上的协同与合力, 统筹用好产业扶持资金(基金)、重大科技专 项等财政资金,采取股权投资、贷款贴息、无偿资助等方式优先 支持前沿新材料产业发展。制定我省前沿新材料产品的质量、责 任风险保险政策,鼓励前沿新材料企业用好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 策。 (省财政厅牵头,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地方金融监管局、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人才培养和引进。 探索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政 策机制。结合产业发展需求,引进高层次、创新型前沿新材料领 域的领军人才和团队,着力推动各类资金、重大人才工程与前沿 新材料产业的对接。鼓励企业采取技术或知识产权入股等激励措 施吸引人才。鼓励各地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户籍、住房、医疗、 子女就学、创新创业等方面人才服务保障机制。完善人才培养机 制,整合政府、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各方面资源,设立学生实 训基地,积极开展多层次在职培训,培养前沿新材料产业的应用 型人才。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 省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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